统一取消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 山东省全国率先出台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20条

 2022年10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山东省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联合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保支持中医药发展的20条政策文件。  

按照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省医保局进一步制定了医保支持示范区建设的专项行动方案,在医保定点、项目建设、支持中医药技术创新发展、价格调整、医保报销、支付方式改革和经办服务等多方面、多维度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医保政策引导、杠杆调节和医保基金的基础保障支撑、战略购买作用,全力支持示范区的高质量建设。

      据悉,省医保局在支持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医诊疗技术守正创新、支持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中医药服务普及惠民等四个方面支持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推进中医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全覆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协议定点。目前,全省医保定点中医医疗机构2664家、中药店8133家,涵盖了中医院、中医专科诊所、中医康复、中药店等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降低群众使用中医药治疗的个人负担,参保患者在基层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的,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全省平均不低于85%;在全省统一取消医保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引导群众选择中医药治疗。

       推进“双通道”药品管理,将62个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医院、药店“双通道”管理,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进一步提高中药供应的可及性。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省内跨市、跨省异地联网定点范围,最大限度满足群众中医药治疗需求和医保报销服务。

      下一步,全省医保系统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细化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评价,抓好政策落实,推动山东省中医药更好的传承创新发展,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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